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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从幼儿园到研究生阶段,资助政策全在这儿

    信息发布者:xmyjfl
    2017-06-12 10:30:31   转载

    河南从幼儿园到研究生阶段,资助政策全在这儿

    1、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建档立卡家庭学前教育保教费


    资助对象: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中,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3~6岁在园幼儿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元。


    认定程序:


    1.建档立卡家庭幼儿学生监护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证明及复印件,递交到学生所在的幼儿园。


    2.幼儿园按照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并公示后,发放到建档立卡家庭幼儿监护人银行卡上。


    学前教育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中,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3~6岁在园幼儿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400元。


    认定程序:


    1.幼儿学生监护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证明及复印件,递交到学生所在的幼儿园。


    2.幼儿园按照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并公示后,将资金发放到幼儿监护人银行卡上。


    2、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建档立卡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


    1.2016年秋季为每生每年200元。


    2.2017年开始,每生每年800元。


    认定程序:


    1.学校根据县区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组织受助学生填写营养改善补助信息登记表。


    2.学校填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发放名单表,以银行转账方式直接发到受助学生或受助学生监护人银行卡上,并将资金发放凭证存档备查。


    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中学每生每年1250元。


    资助比例:农村寄宿生总人数的27%,城市寄宿生总人数的10%。


    认定程序:


    1.学生及其监护人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件、证明及复印件,递交到学生所在学校。


    2.学校按照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并公示后,将资金发放给受助学生或学生监护人。


    3、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国家免学费


    资助对象: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对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全部免除学费。


    资助标准:免学费标准按照我省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两周内,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户口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或加盖发证机关印鉴的上述证件复印件)或由居住地乡级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材料,以及扶贫手册、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脱贫明白卡等材料。


    2.涉农专业的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直接认定。


    3.非涉农专业的学生认定程序:


    班级推荐:以班级为单位,根据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认真进行民主评议,并提出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推荐名单。


    学校审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对各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审查,并提出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议名单。


    名单公示: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并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学生家长和师生监督。


    资格确定: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认经学校审定的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享受资格。


    签名确认:国家助学金通过中职学生资助卡发放给受助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必须为每位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并组织学生领卡时在《中等职业学校中职资助卡签领表》上签名确认。


    4、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


    普通高中免学费、住宿费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以下简称四类学生)。


    资助标准:


    1.公办普通高中免学费、住宿费标准按照各省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2.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向学生收取。


    认定程序:


    1.四类学生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扶贫手册明白卡、残疾证、农村低保证、农村特困救助证明等)及复印件,递交到学生就读的普通高中并在学校存档备查。


    2.学校按照相关程序经扶贫、残联、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后,直接免除四类学生的学费、住宿费。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普高国家助学金资助面为普高在校生总人数的16.6%,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按学生家庭困难等级分为2~3档。


    认定程序:


    1.在秋季学期开学一周内,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2.资助对象每学年在秋季学期评定一次,春季学期根据资助名额和资助对象变动情况进行个别调整和评定。


    3.学校评审出学生名单并在校内公示7个工作日,助学金通过普高资助卡发放。


    5、大学以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政策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性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向具有我省户籍、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的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统称学生)发放,在学生家庭户籍所在地办理,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


    申请条件: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贷款额度:


    1.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金额不超过8000元。


    2.研究生每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金额不超过12000元。


    还款期限:按照贷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偿还贷款本息,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贷款利息:


    1.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2.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贷款程序:


    1.贷款学生登录https://sls.cdb.com.cn进行实名注册(本年度贷款申请9月20日截止)。导出贷款申请表,到居(村)委会、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或毕业高中办理资格认定,审查盖章。


    2.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审批过的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3.开学后,学生需到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办理贷款电子回执。


    4.国家开发银行审批通过后发放贷款到学生的支付宝账户并支付到高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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